1956年4月27日,北京中南海怀仁堂,中央工作会议在这里举行。会间休息,秘书把一份厚厚的折子送到了毛泽东主席手中。折子上是用毛笔书写的端庄清秀的正楷字。毛泽东微笑着展开折子,深深地吸了一口烟,用他那很浓的湖南口音说:“书法不错嘛!”然后认真看起来。
倡议实行火葬
人们由生到死,这是自然规律。人死以后,应当给以妥善安置,并且采取适当的形式进行悼念,寄托哀思,这是人之常情。我国历史上和世界各民族中有各种安葬死者的办法,其中主要的办法是土葬和火葬,而土葬沿用最广。但是土葬占用耕地、浪费木材。加上我国历代封建统治阶级把厚葬定作礼法,常使许多家庭因为安葬死者而陷于破产的境地。实行火葬,不占用耕地,不需要棺木,可以节省装殓和埋葬的费用,也无碍于对死者的,这种办法虽然在中国古代和现代只有一些人采用。但是,应当承认,这是安置死者的一种最合理的办法,而且在有些国家已经普遍实行。因此,我们倡议,在少数人中,尤其是在国家机关的领导工作人员中,根据自己的意愿,在自己死了以后实行火葬。为了火葬的方便,除了北京、上海、汉口、长沙等城市已有火葬场外,我们建议,国家还可以在某些大中城市和其他适当地方,增建一些现代化的火葬场。
我们认为安葬死者的办法应当尊重人们的自愿。在人民中进行火葬的办法,必须是逐步的,必须按照自愿的原则,不要有任何的勉强。中国绝大多数人有土葬的习惯,在人们还愿意继续实行土葬的时候,国家是不能加以干涉的;对于现存的坟墓,也不能粗暴处理。对于先烈的坟墓以及已经成为历史物的古墓都应当注意保护。对于有主的普通坟墓,在需要迁移的时候,应当得到家属的同意。
凡是赞成火葬办法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,请在后面签名。凡是签了名的,就是表示自己死后一定要实行火葬,后死者必须保证先死者实行其火葬的志愿。
毛泽东看完了倡议书,满意地点点头,连声说:“好,好”。因为这份倡议书事先已经征求过大家的意见,并且是自愿签名,所以毛泽东也没让身旁的其它同志看。他从沙发上站起来,用被烟卷烧得焦黄的手指掐灭烟蒂,迈着大步走到一张大写字台前:拿起一支三号狼毫,挥笔写下了三个潇洒的大字:“毛泽东”,他顿了顿,把毛笔在散着幽香的砚台上蘸了蘸墨,又写上当天的日期:“一九五六年四月廿七日”,然后他把毛笔重重地一放,对围在身旁的人笑着说:“你们谁来呀?”彭德怀、周恩来、康生、刘少奇等人凑了过来,这时站在毛泽东右边的朱德顺手拿起了毛笔,在毛泽东的名字后面签了名。
朱德签完把毛笔递给了彭德怀,彭德怀签完把手笔递给了康生,康生后面是刘少奇,接着,周恩来、彭真、蕾必武、邓小平、张子意、谭震林、杨尚昆、柯庆施、陶铸、李井泉、林铁、李达、赫尔陆、王鹤府、张霖之、李克农、陈少敏、张爱萍、曾希圣、廖承志、宋任穷、吴德、徐特立、张鼎丞、吴玉章、马明方、周光春、张邦英、马文瑞、谭政、胡绳、黄克诚、白如冰、贺龙、王首道、刘澜波、安子文、洪学智、胡华、舒同、李先念、薄一波、叶剑英、李聚奎、王任重、沈钧儒、李济深、邵力子、许德珩、邓力群、林乎加、汪道涵、胡乔木、姚依林等151人相继签上了自己的名字。吕正操签完名字打趣道:“这把人放进炉子里烧,会不会痛呀!”逗得大家一阵笑。当时不在北京的或没会议的部门同志,听到签名的消息后,纷纷向中央和有关部门表示死后实行火葬。特别是陈云同志,为此还专门给当时的中央办公厅主任杨尚昆写了一封信。这是建国后第一份中央一级实行火葬的倡议书,也是古今中外规格最高、规模最大的一次火葬签名,正是这一不朽的签名,极大地推动了中国的殡葬改革。